home *** CD-ROM | disk | FTP | other *** search
/ PC Active 2005 July/August / PCA1707.ISO / software / VBExpress / wcu / dotNetFramework / dotnetfx.exe / eula.1028.txt < prev    next >
Encoding:
Text (UTF-16)  |  2005-03-25  |  9.4 KB  |  109 lines

  1. 注意—請仔細閱讀:本預先發行版軟體之授權合約(以下稱「合約」)係由 貴用戶(個人或單一法人團體,在本合約中稱為「收受者」或「貴用戶」)與 Microsoft 公司(以下稱「Microsoft」)之間,就附隨本「合約」之預先發行版 Microsoft 軟體(定義如下),所成立之合法協議。本「合約」之增補合約或附約可能附隨在「軟體」中。 貴用戶安裝、拷貝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軟體」,即表示 貴用戶同意接受本「授權合約」條款之拘束。若 貴用戶不同意本「授權合約」之條款,請不要安裝、複製或使用「軟體」。Microsoft 亦得依據本「合約」,自行決定為「收受者」提供「軟體」之進一步預先發行版或相關資訊,在此情況下,該等預先發行版及相關資訊亦應視為包括在「軟體」中。
  2.  
  3. MICROSOFT 公司預先發行版軟體之授權合約
  4.  
  5. Microsoft 軟體:Microsoft .NET Framework 2.0, Beta 2
  6.  
  7.     本合約附有上述 Microsoft 軟體之預先發行拷貝,其中包括軟體、相關文件與資訊 (以下合稱「軟體」)。本「軟體」受著作權法、國際著作權條約以及其他智慧財產法律及條約保護。本「軟體」僅係經授權使用,而非販售賣斷。 
  8.  
  9. 1.    授權。
  10.  
  11.     (a)    「收受者」必須遵守本「合約」條款與條件所約束,Microsoft 會授予「收受者」一個有限、非專屬、不可移轉、不得指派之使用權,得在位於「收受者」場所之單一電腦上安裝及使用「軟體」。惟用途僅限於測試與「軟體」一併執行的軟體程式以及評估「軟體」,向 Microsoft 提供關於「軟體」之回饋。
  12.  
  13.     (b)    「軟體」包含的搶鮮版程式碼,其效能及相容等級尚未達到一般產品最終版本之等級,並且沒有以執行商業發行版產品相同的方式,在實際操作中或在未充分備份之資料下使用。由於研發工作之本質,Microsoft 不保證將修正「軟體」之任何特定錯誤或差異性。「收受者」認知並同意該「軟體」在發行商業版之前可能會進行實質變更。
  14.  
  15.     (c)    「收受者」不得出租、出借、出售、轉租、轉讓或以其他方式移轉「軟體」之任何部份。「收受者」同意本「合約」不授予「收受者」散佈「軟體」之權利,或是以目的碼或原始碼之形式散佈其衍生著作。不論是線上文件或是附隨「軟體」之其他資料提供的任何資訊,「收受者」不得提供或散佈「軟體」的任何一部分給第三者。
  16.  
  17.     (d)    「收受者」不得對「軟體」進行還原工程、解編或反向組譯,但所適用之準據法明示禁止為此種限制者,不在此限。
  18.  
  19.     (e)    未經 Microsoft 事先書面同意,「收受者」不得將「軟體」之 .NET Framework 元件的任何基準測試結果揭露予第三方。
  20.  
  21.     (f)    網際網路功能。此「軟體」為搶鮮版,某些網路功能是預設為開啟的。那些功能會從裝有此「軟體」功能的電腦上收集資料並傳送至 Microsoft。此「軟體」版本中的預設設定,並不一定會反映出此等功能在商業發行版中的實際設定方式。如需有關此等功能之詳細資訊,如收集了何種資料、這些資料如何被使用,請參閱網站 http://go.microsoft.com/fwlink/?LinkId=25076。如果 貴用戶選擇裝置使用此「軟體」, 貴用戶即自動授權 Microsoft 透過這些功能從 貴用戶的電腦上收集資料。Microsoft 可以使用此等資料,專供改進本公司產品或向 貴用戶提供量身訂製之服務或技術之用途。Microsoft 可以向他人(例如硬體及軟體廠商)揭露該等資料,但不會以指明「收受者」個人身份之方式為之(例如修正應用程式的相容性問題)。但是不會將此等資料做為行銷之用。
  22.  
  23.       (g)    一切其他權利均保留為 Microsoft 所有。本「合約」不授予「收受者」任何使用屬於 Microsoft 之商標、商品名稱 (Microsoft、Windows、WinFX、Visual Studio 或任何其他商標)、服務標章或商標圖樣的權力。「收受者」同意在「收受者」的資料中參照「軟體」時,必須採取合理的考量以遵守 Microsoft 的商標指南。請在以下網站參閱 Microsoft 的商標指南:http://www.microsoft.com/mscorp/ip/trademarks/gnlguide.asp。
  24.  
  25.     (h)    「收受者」可以隨時將對於本「軟體」之建議、有關產品可用性之批評指教、錯誤報告、測試報告或其他寶貴意見(以下合稱為「回饋意見」)提供給 Microsoft。所有「回饋意見」都必須是完全自願提供。
  26.  
  27.     (i)    「收受者」同意:(i) Microsoft 得自由地使用、公開、重製、授權、散佈或商業化此等「回饋意見」於任何 Microsoft 產品、技術、服務、規格或其他文件中(以下合稱為「Microsoft 之提供」);(ii)「收受者」亦得將專利權免費授予第三方,惟其範圍僅限於包含「回饋意見」之「Microsoft 之提供」,其目的亦僅限於讓第三方之產品、技術或服務,使用或與任何該等 Microsoft「產品」之任何部份接合;以及 (iii) 若授權合約要求任何包含或來自「意見回饋」之「Microsoft 之提供」,或要求其他 Microsoft 智慧財產權,「收受者」不得將受到該授權合約所約束之「回饋意見」,授權予他人或與任何第三方分享。
  28.  
  29. 2.    合約期限。本「合約」期限應自「收受者」承諾接受本合約條款規定之日起生效;而除非已於先前經 Microsoft 終止,否則本「合約」的終止日應以 (i) 2006 年 5 月 1 日,或 (ii) 「軟體」商業發行之日,兩者中較早的日期為準,不另行通知。Microsoft 得於任何時間、不論理由之情況下,終止本「合約」。本「合約」終止後,「收受者」應立即停止使用本「軟體」,並將 Microsoft 所提供之「軟體」全部或部份拷貝退還給 Microsoft 或公證銷毀。以下各節於本「合約」終止或到期後,仍具有效力:第 1(e)、1(i)、5、6、7 和 8 節。
  30.  
  31. 3.    軟體維護/更新。Microsoft 不負責就本約中所授權之「軟體」向「收受者」提供維修、技術支援或升級版。但是,Microsoft 得依據本「合約」,自行決定為「收受者」提供「軟體」之進一步預先發行版、技術支援、更新資料及/或補充資料,及/或相關資訊(以下稱「更新資料」)。在此情況下,該等「更新資料」亦應視為包括在「軟體」中,因此應受本「合約」之約束,惟若 Microsoft 隨同此等「更新資料」提供其他使用條款者,則不在此限。於任何情況下,Microsoft 均無義務因「收受者」參與測試計劃而對「收受者」提供乙份「軟體」之商業發行版本。Microsoft 並無義務將「軟體」進行商業發行。
  32.  
  33. 4.    智慧財產權。本「軟體」(包括但不限於「軟體」中所包含之任何影像、照片、動畫、視訊、音效、音樂、文字及小應用程式)以及「收受者」經本合約明文允許製作之任何「軟體」拷貝,其所有權與智慧財產權均屬 Microsoft 或其供應商所有。凡可透過「軟體」而存取之資料內容其所有權以及智慧財產權,均屬各該資料所有人所有,並可能受相關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律與條約保護。本「合約」並未授予「收受者」使用該等資料內容之權利。若本「軟體」所包含之文件僅提供電子版本,則「收受者」得列印乙份此電子文件。「收受者」不得影印「軟體」附隨之書面資料。所有未經明文授予之權利,均保留為 Microsoft 公司所有。 
  34.  
  35. 5.    不為瑕疵擔保之聲明。「軟體」被視為經「收受者」接受。本「軟體」包含預先發行之軟體,於商業發行前可能經大幅度之修改。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MICROSOFT 及其供應商係依現狀並連同其本身具有之一切瑕疵提供本「軟體」及 (任何可能之) 支援服務,MICROSOFT 及其供應商並聲明不提供任何明示、默示或法定之一切瑕疵責任擔保或條件,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之任何 (可能的) 默示瑕疵擔保、責任或條件:適售性、適合某特定用途、可靠性或可用性、回應之準確性或完整性、結果、非欠缺製造技術、不含病毒、無過失、所有關於「軟體」之事項,提供或無法提供支援或其他服務、資訊、軟體,以及透過軟體或因使用軟體所取得之相關內容。同時,亦不就「軟體」提供關於所有權、使用不受干擾、占有不受干涉、與文字敘述相符或不侵權之任何瑕疵責任擔保或條件。任何因「軟體」及支援服務之品質,或因使用或操作「軟體」及任何支援服務所產生之一切風險,應完全由「收受者」自行承擔。
  36.  
  37. 6.    附隨性、衍生性及其他特定損害賠償責任之排除。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MICROSOFT 或其供應商對於所發生之任何特殊、附隨性、間接性、懲罰性或衍生性損害,均不負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或機密或其他資訊損失、營業中斷、身體傷害、隱私權損害、未履行任何義務,包括信守承諾或合理注意之義務、過失,以及任何金錢損失或其他損失),不論上述損害係因本「軟體」之使用或無法使用、支援或其他服務、資訊、軟體之提供或無法提供、透過軟體或因使用軟體所取得之相關內容,或本「合約」任何規定之規範或相關事項,甚至是因可歸責之事由、侵權行為(包括過失導致者)、錯誤陳述、無過失責任、違反合約或違反 MICROSOFT 或任何供應商之責任擔保,且縱使 MICROSOFT 或任何供應商已獲知該等損害之可能性,MICROSOFT 或其供應商仍不負任何責任。由於某些州或管轄區並不允許排除或限制衍生性或附隨性損害之賠償責任,因此上述限制可能並不適用於「收受者」。
  38.  
  39. 7.    損害賠償責任和救濟權之限制。不論「收受者」基於任何原因而遭受任何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上述之所有損害以及合約中所載之所有直接或一般損害),MICROSOFT 及其任何供應商依本「合約」任何條款所應負之損害賠償總額,以及「收受者」就上述項目所擁有之唯一救濟權,實際損害之賠償金額,應以「收受者」就合理信賴本「軟體」實際支付之價款,或美金 $5.00 兩者中較高之金額為限。前述之限制、排除規定,以及不為瑕疵責任擔保之聲明,應適用於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即使任何救濟權無法達到其基本目的時亦同。
  40.  
  41. 8.    準據法/管轄權/律師費。本「合約」應依據華盛頓州法律加以解釋,並受其管轄,且「收受者」同意僅接受位於華盛頓州景縣 (King County) 之聯邦法院之管轄,若爭訟事項不在聯邦管轄範圍之內,則「收受者」同意接受位於華盛頓州景縣最高法院之管轄。「收受者」放棄所有於欠缺屬人管轄權及不便利法庭之抗辯。訴訟告知可依據準據法或法院規則所規定之方式,由任一方送達。若其中一方雇用律師就本約所引起或和本約有關之任何權利進行追訴,則獲勝一方應有權向對方請求合理之律師費、支出以及其他費用。
  42.  
  43. 9.    出口限制。貴用戶認知,「軟體」係出產於美國,並受到美國出口規定之管轄。貴用戶同意遵守適用於「軟體」之一切相關國際與國內法律,包括「美國出口管制條例」和美國與其他政府所發出之使用者、使用用途與目的地限制之規定。如需詳細資訊,請參閱網站 <http://www.microsoft.com/exporting/>。
  44.  
  45. 10.    全部合約;分割。本約係 Microsoft 和「收受者」間就相關主題之完整和唯一協議,且本「授權合約」之效力優先於任何先前或同時存在之口頭或書面溝通內容、提議及聲明,亦優先於任何此處未指明之其他合約。若本「合約」中有任何條款經裁定為不具效力、無法執行或不合法時,其餘條款仍具有完全之效力。
  46.  
  47.  
  48.